2016年1月13日上午,浦东新区农联会向新区农委综合处移交了我区市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的申报材料,完成了本次市级示范合作社的申报受理和材料初审工作。
为做好本次市级示范合作社的申报工作,2015年12月24日农委综合处和农联会共同召开了由各镇农民合作社辅导员、联络员、我区已评定为国家级、市级示范合作社理事长参加的会议。会上,农委综合处的李永航同志布置了这项工作并对如何正确申报进行了业务培训。农协会秘书长、农联会副秘书长胡新明主持了会议,并对做好这次申报提出认真学习申报政策,仔细收集申报材料,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的要求。
农联会受农委委托,承担了本次申报的受理和初审工作。在申报过程中,相关人员耐心解答各镇和申报合作社的政策咨询,认真审核每家合作社的申报材料,热情指导正确申报。在整个申报过程中,始终积极宣传《农民合作社法》和《农民合作社财务审计制度》,指导合作社推进规范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