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1日,浦东新区农委发出了关于补充申报浦东新区区级示范社的通知,并委托浦东新区农联会受理和承担此项工作。
这次补充申报区级示范合作社涉及15个镇,46家合作社。在向区申报之前,各镇对补充申报的农民合作社进行了初审。区农委明确申报区级示范合作社的农民合作社都必须是已被评为区级达标合作社,是规范且具有示范作用的,符合区级示范合作社的建设标准。
10月22日,农联会将申报材料和初审评定材料报送农委综合发展处,就此该工作顺利完成。
现在这项工作已报农委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