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简讯

农联会召开辅导员会议布置区级达标社补充申报工作

发布日期:2015-03-16 来源:浦东农协会  浏览:1274

201535日,浦东新区农委在农网上发布了《关于补充申报浦东新区达标合作社的通知》。为做好这项工作,311日农联会召开了各镇农民合作社辅导员会员会议,与农委相关同志一起共同部署这项工作。

会议回顾总结了2014年第四季度以来农联会在各镇辅导员的支持配合下,共同完成了区农委部署的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标社、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和2014年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贷款贴息审计的申报工作。组织了农联会会员单位规范化建设的培训和新会员单位的走访,为春节后农协会、农联会召开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社座谈会做好准备工作。

会议在简单回顾总结去年首次申报评审区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达标社的基础上,提出了做好这次补充申报工作的要求,一是要摸清情况,认真梳理,把本镇符合区级达标社标准的合作社申报动员工作做好;二是列出了这次申报的重点对象,并强调如果这些对象情况发生了变化,不符合达标社标准的不要推荐,不是三种对象的,只要符合条件,同样要动员好、推荐好;三是推荐中要把好镇级推荐关,一定要把符合标准,能为其它合作社树立榜样的合作社推荐上来;四是,各镇要按照“申报材料清单”逐项审核,上报的申报材料要按清单排列。汇总表按评定优先顺序排列。对去年合作社申报材料中发现的问题,也提醒大家注意。说明这次申报的财务报表要用2014年的。

会上,区农委综合处李永航同志介绍了去年评审的情况,指出去年申报中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提出补充申报的要求。强调要抓紧时间,必须在320日完成。说明这次评定的区级达标社有效期与上次评定一样到2016年底。还说明今年申报所需要的证明材料,出具单位改变的情况。要求申报材料中上报的财务报表,要用这次会上发的“合作社财务制度”规定的报表。对合作社不向工商部门上报年报,被工商部门列入警示名录的合作社不能申报。

农联会许才明秘书长在会上讲了话,他首先感谢各位辅导员对农联会工作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指出了贯彻落实去年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浦东新区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评定区级示范社、达标社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这项工作,使我们浦东新区的合作社更好地成为促进和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中的主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用事实列举农民合作社对浦东新区现代农业建设作出的贡献。

农联会副秘书长胡新明主持了会议,并对这次补充申报有关事项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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